2013年有三批胶粘剂产品不合格
发布:admin更新时间:2020-10-24 08:14:35
近日,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全市生产领域的胶粘剂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随机抽取22家企业生产的23批次产品,3家企业生产的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抽检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18583《室内装饰装修用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HG/T2727聚醋酸乙烯乳液木材胶粘剂”和“HG/T3738”溶剂型多用途氯丁橡胶胶粘剂“JC/T438”水溶性聚乙烯醇建筑胶粘剂”等标准,并对游离甲醛的干强度、总挥发性有机物和抗压剪切强度进行了测定。以及抗压抗剪强度、湿强度、标号、粘结强度、低温稳定性等项目。
抽查中发现广州年八胶粘剂有限公司生产的标称20g/盒(2013年1月10日)鞋用胶粘剂不合格。根据质量监督部门,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代表粘合剂中溶剂的量。如果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超标,胶粘剂会增加有机污染物的负荷,严重时还会引起头痛、咽喉痛等症状,危害人体健康。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厂家使用低成本原材料作为溶剂,或工艺配方不合理。
另外,生产的标称15kg/桶locitebondace232h-2(聚氨酯胶粘剂)和标称博世胶芬德利(中国)胶粘剂有限公司生产的1200 kg/罐alfodn60a(双组分木板胶)(2012-12-25)不合格。
质监部门提醒消费者,要确定正规厂家,尽量选择名牌企业生产的产品。购买和使用胶粘剂时,首先要注意产品说明书,了解其使用场合、适用范围等;其次,对于室内装饰用胶粘剂,产品标签必须标明国家强制性标准GB18583及其有害物质名称和限量指标。不宜选择外包装粗糙、集装箱形状歪斜、使用说明书等文字含糊的货物。另外,还要注意胶粘剂的外观。购买前,应打开桶进行检查。好的胶粘制品的胶体应细腻,无分层、沉淀,色泽均匀明亮,粘度适中。打开容器时,白色乳胶制品应无刺激性气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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